商標注冊時,被他人提出異議的,需提交相關(guān)材料,確保商標注冊成功。
什么是商標異議答辯?
當申請注冊的商標通過初步審定進入初審公告后的3個月異議期中,一旦被他人提出異議,則會啟動商標異議程序。<br/>商標局在受理商標異議申請后,會及時將異議人的“商標異議申請書”及異議理由和證據(jù)材料等副本送交被異議人,限定被異議人在收到商標異議書等副本之日起30日內(nèi)答辯,被異議人在限定期限內(nèi)未作出書面答辯的,視為放棄答辯權(quán)利,異議程序照常進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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